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9 14:13:00
当养老遇上贷款,继“续保贷”之后,湖南地区多家银行营销“养老贷”产品引发关注,7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已有至少40家银行落地了“养老贷”产品。“养老贷”的核心是为参保人提供资金补缴养老保险,通过提升缴费档次换取更高养老金。这款产品瞄准两类人群,一是从未参保却想一次性缴满15年的群体,二是希望提档补缴的已参保人。从实际测算看,参保人退休后在偿还贷款本息后仍有盈余,能实现“多缴多得”的正向循环。然而,争议也随之而来,在长达15年的贷款周期中,参保人健康状况、养老金政策调整等变量难测,若借款人中途身故,剩余债务可能转嫁子女。更值得深思的是,当金融工具深度介入养老保障领域,如何平衡商业属性与社会公益,避免“以贷养老”异化为新的债务负担,成为亟待厘清的命题。
湖南超40家银行落地“养老贷”
什么是“养老贷”?简而言之,就是银行借钱给客户补缴养老保险费,资金直达个人社保账户,通过贷款补缴差额后,让客户在退休后能领到更多养老金。7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湖南地区已有至少40家银行落地了“养老贷”产品。
“养老贷”适用于两种情况,一类为,客户之前未缴纳过养老保险,现在想要缴每年6000元的档次,按缴费年限15年计算,共需缴费90000元,可在银行全额贷款。另一类为,比如客户之前每年缴纳300元养老保险,已累计缴费4500元,现在想要提升至每年6000元的档次,若按缴费年限15年计算,共计缴费应为90000元,中间所需的差额85500元,就可以从银行申请贷款。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多家银行的宣传信息发现,“养老贷”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9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且“年龄+贷款期限”≤75岁,特惠年化利率一般在3.1%—3.45%之间。
平江农商行、邵东农商行、长沙农商行、衡东农商行、茶陵农商行等银行推出的“养老贷”产品贷款利率均按照3.1%执行;醴陵农商行、湘潭天易农商行等年利率为3.2%;安乡农商行、冷水江农商行等贷款利率则为3.45%,多家银行特别注明贷款利率固定无浮动,无任何附加费用。
由于各地区养老金政策不同,归还贷款后可支配的金额也有所不同。以贷款90000元,年利率3.1%为例,若客户为邵东市户籍,按照当前政策,60岁办理退休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808.48元。在归还每月625.86元的本息后,客户每月还能剩余182.62元自由支配,比不办理提档补缴多领取21.62元。长沙市户籍的客户则能支配更多资金,按照现有政策,该市退休后月领养老金构成为,长沙市政府基础养老金306元+个人账户养老金(90000元/139=647元)=953元,每月还款后剩余可支配金额约为327元。
谈及“养老贷”模式,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高政扬指出,“养老贷”是银行在养老金融领域的重要创新,兼具普惠性与场景精准性,体现了金融机构主动响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前瞻性。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市场化手段,助力参保人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显著提升养老金待遇,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居民等群体因缴费年限不足或经济能力有限导致的养老保障缺口问题,实现了社会效益与金融创新的双重突破。从产品设计来看,该模式以贷款资金补足缴费年限缺口,将未来养老金增量部分定向用于偿还贷款,既避免了参保人因短期资金压力放弃社保权益,又通过基础养老金保留与增量抵扣机制,保障了还款来源的稳定性。
这些潜在风险需警惕
“养老贷”的推出,为那些因资金短缺而无法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人群提供了新的选择,这种贷款模式的优势在于,它能够帮助借款人在不影响当前生活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未来的养老保障水平。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已有多家银行实现业务落地,截至7月4日,临澧农商行已发放“养老贷”494户,金额4126.58万元;临湘农商行三角坪支行累计发放“养老贷”10笔,总金额达89万元;炎陵农商行也在近日发放了首笔“养老贷”,贷款金额超4万元,利率为3.1%;与此同时,桂阳农商行、桃江农商行、祁东农商行等银行也均完成了首笔“养老贷”的发放。
多家银行指出,建议年满59岁11个月的参保人员办理,还款金额用养老金直接偿还,无需自己额外掏钱;如59岁11个月之前需要贷款补缴也可办理,但领取待遇之前的时间段需要每月自行按期还款,年满60周岁开始领取待遇后,就可以从养老金中自动抵扣还款,无需再自己掏钱。
“‘养老贷’根据社保局确定的补缴金额决定贷款额度需子女担保”,一位农商行业务人员称,若贷款未还完时借款人去世,剩余贷款原则上由社保退款偿还,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子女承担。
另一位农商行客户经理介绍,办理时借款人需先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到社保局完成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再前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贷款。还款方面,借款人开始领取养老金后,每月会从社保发放的养老金中自动划扣一部分用于偿还贷款,剩余部分自己使用。如果借款人出现意外,未领完的钱将直接用于归还贷款,与子女无关。
北京商报记者从湖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处获悉,“养老贷”不是社保政策,而是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属于金融行为,与社保缴费是两条独立路径。贷款是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民事借贷关系,社保缴费是参保人与社保制度之间的权益关系,两者互不干扰,但可以通过贷款获得资金后用于社保缴费。为了应对参保人中途身故、无力偿还贷款等特殊情况,有些银行会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参与,具体保障范围、责任划分等,需根据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来确定,并非所有产品都提供此类保障。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指出,“养老贷”通过提升养老待遇水平,能够直接改善低收入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采用贷款资金直缴社保账户的机制设计,既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又有效防范了挪用风险。不过也需要关注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一是借款人群体特征风险,由于主要面向临近退休人员,若借款人身故时贷款尚未清偿,其子女可能面临代偿债务的压力;二是产品适用性局限,当前仅适用于解决缴费年限不足的问题,尚无法惠及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老年群体。
“长期信用风险,贷款周期长达10—15年,若参保人因去世导致还款中断,可能引发坏账风险,需应对参保人健康状况变化等不确定性。此外,低收入群体可能过度依赖贷款提升缴费档次,而养老金待遇受政策调整影响较大,若未来养老金政策调整,可能打破还款与收益的平衡。”高政扬补充道。
金融介入养老的边界在哪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问题日益凸显。为了解决部分人群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难题,金融机构已做出过创新。
2024年9月,一则关于广西多地农信机构推出“续保贷”业务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据网传图片,广西天峨农商行面向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城乡生活困难居民推出“续保贷”,贷款额度最高8万元,执行年化利率3%,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偿还期按不低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65%—80%的比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续保贷”政策主要是指申请人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缴纳、补缴养老保险费用,提高缴费档次,提升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确保退休后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贷”和“续保贷”的核心目标都是为了帮助参保人员解决养老保险缴纳过程中的资金难题,“社保+银行”的合作模式,也为金融机构拓展业务领域提供了新的机遇。但市场观点也认为,此类产品虽然有一定创新性,但是由于贷款跨度长,社保运作存在政策性变化和地区性差异等风险,尚无法明确定性。如果未来社保政策发生调整,养老金待遇降低,或者金融市场利率大幅波动,都可能导致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增大,甚至出现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
在高政扬看来,金融介入养老的边界需遵循“补充而非替代”原则,核心是平衡商业可持续性与社会公共责任。首先,需符合政策合规,金融产品设计必须严格遵循监管要求,禁止变相增加参保人负担。其次,在服务对象上,应严格限定为临近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的群体,避免向年轻群体扩张。同时,普惠服务产品设计需聚焦“真困难”群体,通过精准筛查确保资源投向最需支持的人群,防止政策套利。并且,在功能定位上,应聚焦“支付瓶颈”而非“投资增值”,核心是解决群众社保补缴问题、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普惠需求,而非追求高收益增值。
高政扬进一步指出,应强化政银协同。政府需明确贴息、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可构建多层次担保体系,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保险业风险防范机制,降低风险。另外,应完善定价机制,根据参保人年龄、预期寿命等动态调整利率与期限,避免“一刀切”设计;可将贷款期限与养老金领取周期挂钩,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匹配。
“金融介入养老的边界应聚焦于补位基础保障、严控债务风险、匹配长期需求,”王德悦强调,监管框架需遵循以下关键原则,金融产品设计必须坚持普惠导向,重点解决低收入群体养老金补缴等基础性保障需求,严格禁止针对老人的诱导性借贷行为;服务供给体系应当实现精准分层,全面覆盖自理老人、失能老人及农村老年群体等差异化需求;必须建立代际债务防火墙机制,防止养老债务向子女转嫁。
北京商报记者 宋亦桐 实习记者 周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