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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制定导则引导校外托管机构整改隐患问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1 15:09:00    

5月1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为推动校外托管机构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制定导则,是为了更好引导校外托管机构整改隐患问题,确保消防安全。”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导则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的外墙门窗和外走廊,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应予以拆除。因安全防坠落等原因,确需保留防盗网、防护栏的,校外托管机构应落实内部审批,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设置、谁负责”,在面向能够开展救援和逃生场地的窗口开设消防救援口,并应设置永久性明显标志。同时,校外托管机构还应明确巡查人员,每月对消防救援口和辅助疏散设施进行维护,每日开展巡查,确保完好有效等。

全省各级消防部门将联合市场、教育、住建等部门做好导则的宣贯工作,并按导则内容要求切实加强校外托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此类场所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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