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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8 18:13:00    

为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有效释放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现将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郑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新郑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刘某某澄清正名。群众匿名举报新郑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刘某某在提拔考核使用时存在公示程序不到位的问题。经核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2025年3月2日,新郑市纪委监委以书面方式为刘某某受到不实举报问题澄清正名。


新郑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新郑市龙湖镇梅山村党支部书记邱某某澄清正名。2024年9月27日,群众举报邱某某在郑州市二七区某电管所上班并领取双份工资,安排亲属在本村当电工并从中获利,发展亲属为支部委员等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2025年3月20日,新郑市纪委监委以书面方式为邱某某受到不实举报问题澄清正名。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予以澄清,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与公安机关不断强化协作配合,坚持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协调推进,积极稳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来源 | 清风新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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