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5 11:15:00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李向萍、姚 欣、余德明)笔者昨日从保康县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省、市医保局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该局已对全县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医药机构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实行“驾照式”记分。
据了解,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管理是由保康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分,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累积记分12分,下一年度自动清零,记分情况载入相关人员“一医一档”数据库,实现跨机构跨区域联动、全国共享可查。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受到记分处理后,可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参与医保管理及政策宣传等途径申请记分修复。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二是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主要负责人。
保康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以上两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开展“驾照式”记分管理,可通过梯度记分达到警示教育目的,引导其加强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