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2 17:58:00
【来源:西安日报】
5月21日,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2025年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公告》明确,5月22日至6月23日高考、中考期间,我市将加强噪声污染管控,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据《公告》,噪声污染管控期间,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如遇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当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禁止在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21日至23日中考期间,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发现违反《公告》的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倡议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公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市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水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公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记者 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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