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1:01:05
村书记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方式:
选举方式:村党支部书记由全村所有党员选举产生,分为设支委会的书记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两种情况。选举过程要经过全村党员的投票,并报镇党委批复同意。村党支部书记产生后,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选举程序:
清点人数,确认有选举资格的党员。
通过选举办法,通常以举手表决的方式。
公布监票人名单,监票人需经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名额通常超过应选人数的1到3人,为差额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候选人得票需超过参会党员的半数才为成功。
选出的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分工,支部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或由上级党委任命。
选派方式: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第一书记的来源可以是镇党委、县局、市局或省直单位、企事业单位,职位可以是科员、科级甚至处级干部。
选派程序:
乡镇党委根据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支部书记。
乡镇党委对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无犯罪前科、无违纪记录、无失信名单。
选举结果需报上级党委审批后,委派乡镇干部对新旧干部的工作进行交接。
建议
民主选举: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应遵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保选举的公平性和民主性。
透明程序: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预,确保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资格审查: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应严格,确保候选人符合政治、道德、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培训与交接: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需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并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