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5:51:54
未休年假的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日工资收入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一般为21.75天
未休年假工资 = 日工资收入 × 300%
这里的3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举例说明:
假设某员工的月工资为10000元,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该员工的日工资收入为:10000元 ÷ 21.75天 ≈ 460元/天。
若该员工有4天年假未休,则未休年假工资为:460元/天 × 4天 × 300% = 5520元。
因此,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未休年假的补偿金,并在员工离职或合同终止时支付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