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4:03:14
在南京申请劳动仲裁,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包括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
申请仲裁:向仲裁庭递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开庭审理: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申请人要明确诉讼请求并进行答辩,仲裁庭会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
仲裁调解: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仲裁裁决: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仲裁庭下达裁决书。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个自然日内结束裁决。
仲裁申请书。
身份证明(劳动者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建议:
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务必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据,确保申请书内容完整、准确。
提前了解并确认好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在整个仲裁过程中,保持与仲裁庭的沟通,并按照仲裁庭的要求参与庭审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