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7:54:35
宿迁市的贷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申请条件: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可在所就读的高中提交贷款预申请,在贷款正式受理期间与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如果因特殊情况未办理贷款预申请,可以在办理现场领取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然后继续申请贷款。
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录取通知书、贷款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站注册后可下载打印)。
申请条件: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20%以上的预付款。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申请流程:
申请人在线上(江苏政务服务网、宿迁公积金APP、宿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者携资料去线下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宿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中心审批后,由贷款经办人向贷款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申请条件: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学校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学校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审核材料,贷款行对申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
签订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发放贷款,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学校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
建议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