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20:42:26
如果劳动仲裁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去参加仲裁,会有以下后果: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不仅丧失了仲裁阶段的胜诉权,还可能导致仲裁裁决对其不利。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仲裁庭可以根据已有证据和申请人的陈述进行裁决,被申请人可能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申请人如果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可以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如果无正当理由,则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不能再次申请仲裁。
被申请人对缺席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如果逾期不申请撤销,也不履行裁决,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
按时参加仲裁:当事人应尊重仲裁程序,按时参加仲裁开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前申请延期:如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应提前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以便仲裁庭作出合理安排。
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为出庭,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